????一、事项名称
外国人来华《邀请核实单》
二、设定依据
外交部相关规定
三、受理范围
1.南京市直机关、事业单位
2.在南京市级及以下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
四、办理流程
1.确认是否需要办理《邀请核实单》
一般情况下,邀请单位或个人均可以自行出具邀请函,交由被邀请人直接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相关签证;如使领馆要求被邀请人提供《邀请核实单》,才需来市外办办理相关手续。
2.到企业所在区(园区)外事部门提交申办材料;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退还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修改或补充的内容,完善后再次提交。
3.市外办审核。
4.通过审核的审发《邀请核实单》,未通过审核的电话告知。
注: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,市外办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;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的,办理时限自重新提交材料之日起计算。
五、申请材料及参考示例
????1.南京市外国人来华邀请核实单申请表(点此下载)、样例(点此下载);
????2.被邀请人有效护照复印件,如被邀请人近期曾访问过中国,提供其以往来华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(点此查看范本);
????3.被邀请人单位派遣函复印件(点此查看范文);
????4.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原件(点此查看范文);
5.邀请单位的资质证明(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纳税记录等);
6.邀请单位与被邀请人的业务关系证明,包括往来文件、信函、邮件记录以及近期相关经营活动证明(如进出口单据、完税证明、购销合同、海关出口提单等);
7.被邀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翻译件;
8.如被邀请人不在其国籍所在国家申请签证,须提供在申请国的居留、停留、工作等官方证明材料;
9.相关使领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注:除英文外,其它外文材料需由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。
???六、特别提醒
1.本业务不属于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;
2.邀请单位和个人须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第三方代为办理,如发现邀请单位或个人存在弄虚作假、转手倒卖等行为,暂停受理其申请,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;
3.《邀请核实单》仅为申办来华签证的辅助性材料,颁发的最终决定权在中国驻外使领馆;
????4. 邀请单位必须于被邀请人出境后或取消来华10天内将来华邀请反馈表(点此下载)连同被邀请人来华签证(带有出入境章)扫描件发送至南京市外事办公室出国来华管理处备案(njwbcgc@163.com),如因故未来华,需提供情况说明。本要求为申请下批次外国人来华的必要条件。
七、咨询信息
1. 市外办电话:68787359,传真:68787356。
2. 受理地点: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A座10楼A1009室(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)。
3. 办理时间:
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、下午14:00-18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
4.?收费标准
免费。
5. 各区(园区)咨询电话
江北新区 | 88029165 | 江宁区 | 52195139, 52283719 |
玄武区 | 83682211 | 浦口区 | 58880171 |
秦淮区 | 84556045 | 六合区 | 57675008 |
建邺区 | 87778085 | 溧水区 | 57212107 |
鼓楼区 | 83230465 | 高淳区 | 57338080 |
栖霞区 | 87722132 | 经济开发区 | 85800800 |
雨花台区 | 52883041 | 江宁开发区 | 52122676 |
麒麟科创园 | 68532112 |